新疆巴楚县位于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西北边缘,面积2.17万平方公里,人口约33万。县机关位于巴楚镇,县城距喀什市213公里。巴楚曾是古代丝绸之路上的重要驿站,西汉时期属于尉头国管辖,三国及北魏时期属于龟兹国管辖,隋代属于疏勒国管辖,唐代属于安西都护府尉头州,宋朝复归疏勒,元明属于别失八里管辖。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清朝政府在平息大小和卓之乱后归叶尔羌办事大臣管辖。1913年设立巴楚县。巴楚县隶属于喀什地区,地势西北高,东南底,叶尔羌河横贯全县。西北部为山区,东南部为塔克拉玛干沙漠,绿洲集中在叶尔羌河与喀什噶尔河沿岸的冲积平原上。巴楚县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年平均气温11.9摄氏度,干旱少雨,风大沙多。
巴楚子女欠债,父母偿还???
成年子女欠债,父母是没有责任偿还的。
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于其个人债务应该自己来进行承担,是要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的,当然父母如果是自愿代为偿还的,法律予以准许,这属于个人的自愿行为。或者是存在连带担保的情况下,那么父母才有责任来进行承担。如果该笔债务中,父母是保证人或担保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债权人有权主张父母偿还债务。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付的债务,如果该子女没有独立的个人财产可以偿还或者不足以全部偿还;其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子女去世,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亦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但是如果孩子是未成年的,欠下的债务也是符合自己行为能力的,由此欠下的债务父母需要承担,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孩子成年了,则由孩子个人承担。除非儿子死亡。
子女欠债父母是否有责任偿还,要分情况,具体如下:
(1)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
(2)是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
(3)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